“八大行动”打造“宜居幸福之都”

2022-06-01 09:15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9704   

为推动我市生活服务业补短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哈尔滨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促进生活服务业补短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行动计划》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生活服务业八大行动,弥补板层不足,建设功能完善,和谐文明的宜居幸福之都《行动计划》的出台,旨在促进补短板,高水平生活服务业,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居民就业,保障民生改善,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一步,市直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各区县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任务取得实效

实施公益性基本服务供给行动。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扩大普遍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万张左右,养老床位比例达到55%以上。

新增托幼机构3.6万个,每千人口托幼机构4.5个,建立3—5个功能和设施完善的示范性婴幼儿托幼服务机构,承担一定的引导功能。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3.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张

建设10个15小时便民生活圈市政试点。

城乡社区老年人食品救助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力争五年内覆盖80%以上的社区。

每个街道至少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县至少有一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重点对农村特困,失能,失能老人进行专业化护理。

社区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覆盖率超过50% `。

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应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快实施补齐服务设施短板行动。

推动社区基本服务设施达标,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

新建居住区应配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居住区改造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养老设施,无托幼教育的配套设施采取购买,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建设。

支持和鼓励各区县建设老年大学。

12000多个残疾人家庭完成了无障碍改造。

实施特色服务标准和品牌质量建设行动。

加快行业标杆服务标准建设,打造生活服务业品牌。

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康复辅具,动漫设计制作等行业品牌。

大力发展住养养老产业候鸟,呼唤避暑山庄,中医,生态护理等品牌。

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新地标,休闲新业态,时尚旅游新标杆,提升哈尔滨特色旅游品牌影响力。

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自主品牌赛事,打造国际体育赛事之都。

加强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持行动。

完善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畅通员工职业发展渠道。

支持建设一批养老,育儿,家政等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紧密对接哈尔滨现代服务业升级拓展需求,加快紧缺专业点建设。

技能人才本人,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均可落户哈尔滨。

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行动。

推动服务的数字化赋能。

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推动我市打造两个本地化,专业化的垂直电商平台和供应链平台。

发展互联网加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一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实施培育强势市场,激活消费需求行动

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服务业功能布局,推动服务业态融合创新,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

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城有连锁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县级覆盖率100%,行政村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率90%以上

建设中央大街,中国巴洛克街区,哈尔滨大剧院等3个夜游示范区,推出世界顶级梦幻冰雪夜游首选地,夏日无夜岛,夜游松花江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

实施优化生活服务业营商环境行动。

提高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鼓励普惠性服务企业注册一个住所,多个经营场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

落实政策,助力生活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强财税,投资和金融支持,完善价格,用地等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利用现有建筑兴办国家扶持产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性扶持政策。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市县政府可因地制宜优化消防验收备案程序。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夏冰

最新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