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

2022-11-04 17:01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9475   

上海市交通委就《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征求意见稿明确,智能租赁示范运营申请人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阶段应当符合相应条件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低于20万公里,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低于5000公里,完全覆盖申报行驶区域内的道路在拟示范运营区域内完成由第三方机构随机指定并监管的10项以上乘客示范应用,无人工接单,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

上海: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肖鸥

最新阅读

推荐阅读